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忍不住要爆粗口!】海关总署第54号"征税令"实施 境外"扫货"要交税

在内地买数码相机未必不划算。

  “原本打算圣诞节前去香港‘扫货’,带一个iPad和iPhone4回来,但是,最近看报纸,说入境的iPad和iPhone4都要被征税,尤其是iPad的税款高达千元,难道这些自用的物品也要被征税吗?”昨日,市民刘小枫对此颇为不解。看来,要想成为一个境外“BUY霸”,不光要有货比三家的耐心,还要有精打细算的能力,随着海关总署第54号“征税令”的实施,市民境外“扫货”前,最好做足功课再下手。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文/图 本报记者 邓榕 实习生 肖锦涛  

  超5000元自用品入境需缴税

  据悉,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入境居民旅客携带的在境外获取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但是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要全额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海关总署同时规定,对于短期内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内进境超过1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按规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那就意味着内地游客15天内多次进出港澳的话,将不享受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税额。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规定,包括手机、ipad、笔记本电脑在内的20种常见的物品,也属不予免税的对象,即无论价格是否超过5000元,都需缴纳一定关税。而根据海关有关条例,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其中,市民消费最多的摄像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手表等产品适用于20%税率。

  8成以上受访市民不知“征税令”

  昨日,记者随机访问了30位市民,发现尽管第54号“征税令”已发布了2个多月,但仍有超过8成的受访市民仍然“蒙查查”,而对于新政的实施,市民也是有赞有弹。

  “海关出台新政,应该是为打击水货,之前太多‘水客’打着自用的旗号,把ipad带进内地,造成市场混乱,所以才会有‘自用不等于免税’的新规出台,现在,就连境外邮递的iPad也被纳入了征税范畴。”公务员王先生对海关的做法颇为赞同,他表示,“今后如携带自用物品出入境会主动申报,若碰上海关抽查,也会尽力配合。

  不过,也有受访市民认为,“征税令”的实施,会令部分境外商品失去价格优势,影响市民出境消费的热情。“买回来自己用的物品,也得交税?看来以后去港澳购物得‘收敛’点。”市民刘小姐认为,“香港的奢侈品之所以比内地便宜,就在于免税和汇率差,如果要征税,再加上路费,那价格和内地可能就没有太大的差别了,那又何必舍近求远,跑去香港购买呢?”“港澳的数码产品不仅更新速度快,而且可选型号多,价格也便宜,每次去香港都会给自己或朋友带一两件,现在出了新规,如果打税打得厉害真的要忍一忍手了,不然划不来。”摄影爱好者李先生对于新规的实施颇感无奈。

  一个月去香港“血拼”两次的时尚达人陈小姐则表示,“即使有这样的规定,还是会选择到香港购物,毕竟世界上的许多名牌产品在这里都能以低于其他地区至少三分之一的价格买到,加上圣诞节期间是香港商场打折的高峰季节,不过,买嘢前会先计计数。”

  出境购物前先做算好数

  现在,大批内地居民借助“一签多行”的便利,前往港澳“扫货”,那么,随着海关总署第54号“征税令”的实施,赴港消费是否依旧划算呢?其实,市民可参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计算。现在,记者分别对近期大受欢迎的ipad、佳能550D单反相机、iphone4和marc手袋四款产品来作一下对比。

  以16G WI-FI版ipad为例,目前香港售价折合人民币为3420元,但是参照《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iPad属于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需要缴纳1000元/台的关税,征税后价格为4420元,比起内地普遍的3900元售价还要贵500元以上,所以,反倒是在内地买更划算。

  同样情况的,还有最强入门单反之称的佳能550D,搭配18-55mm镜头的机型,目前香港售价折合人民币为6000元,再加上400元/台的关税,则税后总价为6400元,而目前内地卖场的促销价仅为5630元。

  另外一款备受“苹果迷”追捧的iphone4,则是众多数码产品中两地价格差异较大的商品。目前香港16G版iphone4售价,折合人民币为4350元,加上150元/台的关税,税后总价为4500元,但是内地iphone4售价则保持在5880元左右。

  还有一些奢侈品即使征税后,也依旧是在香港买更为划算。以marc的一个手袋为例,在香港打完折的价格为4500元,即使按照其价格的20%征税,总共的价格也就在5400元,而内地的价格为13900元。

  由此可见,特意前往境外购物的市民一定要仔细做好功课,应该先了解产品的售价,按照《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仔细计算,把要征收的关税计算进去,再决定在哪里购买更“着数”,此外,一定的旅途支出,这也是不能忽视的一个因素。

  相关链接

  20种不予免税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

  这20种商品中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部分常见物品纳税额

  物品 纳税额

  手机 150元/台

  手提电脑 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 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 600元/台

  数码相机 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 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 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 20元/个

  注:高档手表(完税价格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虽然不好~但是真的还是忍不住想爆粗口~
TMD脑残政府~敛财的手段越来越疯狂了~
买个车,要交购置税,还要交使用税~
买个房子,要交购置税,要交房产税~
国外货进国内,乱七八糟的税一征,价格翻N翻,一个iPhone美国签约价199刀~到了国内,搞的卖到近万~简直是莫名其妙~
然后如此高的价格买到的还是些阉割物~
汽车嘛,同一型号的车,用件和进口货完全不一样~
电子产品嘛~所有“不和谐”的东西都要被河蟹掉~

以前还能找国外的朋友或者去香港淘淘~
结果现在,连这最后一条出路都要堵住~

政府的无耻,除了丧心病狂,我找不出第二个词来形容了~

在TMD这样下去,兲朝人民可以尽情的期待空气消费税,饮用水使用税,空间占用税的开征了~

TMD~我越来越坚定的相信,肉体翻墙是我们这“一小撮”"XXXX分子"的唯一出路了~~

Posted via email from 米良的草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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