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

又被劳动合同的事情给郁闷了

我鄙视学校!我鄙视院里~
居然告诉我,6月10号之前不派遣就没法再派遣,然后要自负责任云云~

学校自己要6月统计就业率就明说嘛,大家都明白了。他不干,非要搞成一幅为我考虑的样子,语重心长的和我说,如果怎么怎么就怎么怎么,然后就要自负责任,会很怎么怎么麻烦~然后很可能会被遣返原籍、没法落户、没有社保云云~

靠~要是我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还真被她吓到了~
太恶心了!

不是TMD签这个劳动合同,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情有多恶心!

首先,学校为了就业率,一个劲的要学生去催公司签合同,即使不签合同,也要出示各种接受证明这个学生被聘用了~总之一个劲的把学生往外推~春季毕业的学生一定要赶在秋季毕业生毕业前全部搞定~

然后,公司,公司HR就那么几小个人,要管那么大的一个公司所有人事有关的事情。所以,他们根本不愿意每年搞两次入职流程,于是春季毕业的也需要等秋季毕业的孩子一起办入职。
于是公司说,FESCO的户口不下来,不会签劳动合同。

FESCO,人事局每年就某个时段会集中精力处理户口问题,其他时候即使报上去也会被撂在一边。

于是,像我这样春季毕业的学生,就需要从3、4月份一直以实习生的身份等到8、9月份,和秋季毕业生一起入职,届时才能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

这中间就有那么5、6个月的时间。
在公司这边,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都是没有的~每个月还需要以20%的税率上缴个人所得税!
在学校那边,学校一个劲的甜言蜜语+恐吓,摆出一副为学生好的面孔来,说你们赶紧入职吧,不然就“后果自负”,至于有什么”后果“,却从来不说明!

其实这就是TMD法律和流程的扯淡!
法律规定,没有户口,就不能签三方,不签三方,就不能签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法上保险,上公积金,每个月就必须以20%的税率交税~
因此,不签合同,从用人公司的角度,就能少给员工交几个月的保险和公积金;从政府的角度,就能多收一点个税;从FESCO等挂靠公司的角度,他们能把每年两次的工作,简化为每年一次。
结果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弱势的学生!

最好笑的是,法律规定的流程是:
1.学校给学生推荐信
2.学生把推荐信交给公司,换取接收函
3.学生拿接收函回学校换取三方
4.学生填写三方关于个人的信息
5.学校方填写三方的有关信息
6.FESCO等挂靠单位填写三方的有关信息
7.最后上缴人事局审批
8.户口下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整个流程涉及到5方(学生、学校、用人单位、挂靠单位、人事局),来来回回N趟,极其的低效。万一学校和用人单位不在同一城市,这个流程可能会拖出几个月去~

这几个月时间内,学生是没有任何的社会保障,所以只能祈祷自己在这段时间健健康康,不要生病,不要买房,不要。。。。

所以几乎所有的学校和公司都不是按照这个流程在走的,多多少少都有简化。
不被遵守的制度就是a piece of shit! 
所以其中会发生各种离奇的事情:
比如我就遇到,FESCO和学校都不给三方盖章的情况~双方都要求对方先盖章~
有的人是FESCO签署了三方以后,户口下不来,FESCO不开具改派证明~

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任何决定权的学生,同时被3、4个领导同时“领导”,然后呢这几个领导之间的意见还不统一,甚至是完全相悖的~
真是扯淡到了极点!

说到底!
所谓的法律和制度就是a piece of shit! 不但起不到任何保护公民权益的作用,反而不断的给你使绊~
最后坑人的也是人事局,一旦户口申请材料被毙,用人单位和挂靠单位又要各种疏通,各种调整,最后才能把户口搞到手~当然其中人事局自然又要收入一笔不菲的“上供”

一句话总结就是:
法律制度就是扯淡,政府机关都是混蛋!


Tim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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