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人民网】央企4万亿海外资产频陷巨亏 国资委火线堵漏

 已曝海外亏损只是冰山一角

  境外国有资产目前基本是一本糊涂账,这是国资研究领域的专家们基本认同的一个现实。

  继中航油、中信泰富海外巨亏事件后,不久前,中铁建由于沙特轻轨项目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增加,亏损高达41.53亿元。

  本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个内部讲座中获悉,呈现在公众视野之内的央企海外亏损仅是境外国资亏损的冰山一角。

  我国境外资产虽然庞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不少境外企业存在经营失误、债务沉重、经营亏损等问题。

  国资委领导在内部会议批评部分央企主管“为创造政绩”、“营造自己的王国”、“打造知名度”、“情况不明决心大”,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大致分为,境外人员挥霍、浪费、携款潜逃;未经批准在境外进行高风险投机经营造成巨额损失;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将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在外注册;任用外籍人员不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

  此外,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源性国有资产以及常常被人们忽略的大量隐性资产,如商标、企业信誉、专利等的流失状况也很严重。

  2009年4月21日至30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率团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对中央企业境外机构管理现状和两国相关法律与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调研。

  考察调研的结果显示,主要问题是境外产权管理制度整体上不健全,境外投资存在无序竞争,管理人才缺乏,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及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等;受金融危机影响,新澳两国经济继续下滑,需求萎缩,境外机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

  酝酿系列监管措施

  本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央企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包括限定企业的境外投资资质、规范央企海外产权、改革海外投资审批办法、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等。

  国资委还将继续对央企海外投资的资产结构进行监管,重点支持央企进行资源、能源、基建等方面的海外投资。

  据统计,2008年、2009年,中国的海外资产结构已发生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在增加,证券投资的数量在减少。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上述海外资产结构调整“为规避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国资委还将按照“投资主业”的原则,对央企进行海外投资进行资格限制,原则上,限制央企投资不符合主业的海外项目。

  黄淑和还对本报记者表示,规范央企海外投资涉及多部门的工作。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外汇局、财政部、商务部也正在研究规范央企海外投资的监管办法。

  国资委对央企个人代持境外产权的统计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国资委将协同财政部对个人代持股情况进行进一步清理,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限期整改,并且“在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个人代持股行为”。

  然而,多部门监管也加大了境外资产的监管难度。

  虽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单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却被分割在不同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使得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的信息被不同部门分解,造成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已曝海外亏损只是冰山一角

  境外国有资产目前基本是一本糊涂账,这是国资研究领域的专家们基本认同的一个现实。

  继中航油、中信泰富海外巨亏事件后,不久前,中铁建由于沙特轻轨项目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增加,亏损高达41.53亿元。

  本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个内部讲座中获悉,呈现在公众视野之内的央企海外亏损仅是境外国资亏损的冰山一角。

  我国境外资产虽然庞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不少境外企业存在经营失误、债务沉重、经营亏损等问题。

  国资委领导在内部会议批评部分央企主管“为创造政绩”、“营造自己的王国”、“打造知名度”、“情况不明决心大”,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大致分为,境外人员挥霍、浪费、携款潜逃;未经批准在境外进行高风险投机经营造成巨额损失;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将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在外注册;任用外籍人员不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

  此外,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源性国有资产以及常常被人们忽略的大量隐性资产,如商标、企业信誉、专利等的流失状况也很严重。

  2009年4月21日至30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率团赴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对中央企业境外机构管理现状和两国相关法律与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调研。

  考察调研的结果显示,主要问题是境外产权管理制度整体上不健全,境外投资存在无序竞争,管理人才缺乏,考核体系有待完善及派遣人员薪酬待遇等;受金融危机影响,新澳两国经济继续下滑,需求萎缩,境外机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

  酝酿系列监管措施

  本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央企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包括限定企业的境外投资资质、规范央企海外产权、改革海外投资审批办法、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等。

  国资委还将继续对央企海外投资的资产结构进行监管,重点支持央企进行资源、能源、基建等方面的海外投资。

  据统计,2008年、2009年,中国的海外资产结构已发生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在增加,证券投资的数量在减少。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上述海外资产结构调整“为规避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国资委还将按照“投资主业”的原则,对央企进行海外投资进行资格限制,原则上,限制央企投资不符合主业的海外项目。

  黄淑和还对本报记者表示,规范央企海外投资涉及多部门的工作。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国家外汇局、财政部、商务部也正在研究规范央企海外投资的监管办法。

  国资委对央企个人代持境外产权的统计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国资委将协同财政部对个人代持股情况进行进一步清理,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限期整改,并且“在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个人代持股行为”。

  然而,多部门监管也加大了境外资产的监管难度。

  虽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单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却被分割在不同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使得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的信息被不同部门分解,造成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嗯,终于解开了心中一直都有的一个巨大困惑~
中国央企在国内驰骋天下的最根本原因是其绝对的垄断地位和政府的政策性支持,而不是一个正常企业所凭借的优良的体制,高效的管理,良好的市场洞察力和技术实力等~
因此一直很不解,为什么央企到大规模的海外投资,在失去了垄断地位和政策偏袒后,还能有所成功~
百思不得其解后,曾把原因归结为巨大的资金优势,和外交性的支持,甚至依靠贿赂等办法迎合当地政府等~
现在看来,之前的成功似乎又是一个巨大的谎言~
巨额亏损才是符合常理的结局~可以说毫不意外~

Posted via email from 米良的草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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