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判河南逃费农民死刑
瞠目结舌。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下面这则新闻:
《河南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获无期徒刑》: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据律师称可能成为全国首例案件。http://news.163.com/11/0111/10/6Q433VRH00011229.html
做一做算术题。
每次的过路费是多少?3680000除以2361,大约为1558.66元/次。
假如24小时不停地跑在路上,每天的过路费是多少?3680000除以240天,大约为15000元/天。
这哪里是过路费,分明是机场建设费。
此案给我的启发:1,天价过路费,抢劫无罪,想逃避抢劫却是有罪。2,如果是军车,可以免遭抢劫。3,要么交费破产,要么逃费进监狱。
网上几乎所有人对此新闻表示愤怒,认为该农民太冤了。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该农民犯了很多错误:
1,为什么拉沙子,不拉白粉?
逃了368万的过路费以后,才赚20万元,如果不逃费,就得赔348万元,这叫什么买卖呀。就算那沙子是白拣的也赚不到钱。
明知道人家天价过路费,拉沙根本不可能赚钱,为什么不去拉白粉?
2,逃避抢劫,让人家收费的吃什么?
全世界80%以上的收费公路在中国。这些公路上的收费人员,全是领导的七大姑八大姨,你明知道人家有背景,却还敢偷逃。你让首长的亲属喝西北风去?
3,竟然与军车抢生意
如果是真的军车牌照,那就无罪了,对吧?呵呵。
这些年,武装走私、武装做生意是利润最肥的。你一个农民,居然敢来抢生意?
4,让贪官情何以堪?
2010年8月1日:云南某处某财政厅副厅长贪污600万元,判刑18年;
2010年11月,延吉某供销社贪污“小金库”250万元,主犯判刑11年;
2009年,中国科协纪检员诈骗贪污350万 获刑20年;
2010年10月,河南明星县委书记性骚扰贪污受贿450万元被判17年;
2008年,湖南一院长贪污450万被判无期;
2005年,某国企老总贪污800万,判刑18年;
2003年,广西一副局长贪污350万元被判18年……
人家贪官贪污那么多,才判那么几年。你一个小小农民,仅仅偷逃个过路费,就判了无期。一举超过众多贪官,你叫人家堂堂贪官颜面何在?
综上所述,该农民判无期,太轻了,无法起到警告其他草民的作用。应该判个死刑,立刻拉出去毙了。
天朝让人瞠目结舌的新闻太多(到现在我还在怀疑此新闻是不是假的)。刚开始,觉得可笑;后来,哭笑不得;再后来,只想让子弹飞。
Posted via email from 米良的草窝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